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12月上旬以来,学校20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为选举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选举。选举产生的190名正式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党员代表91名,占47.90%;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教职工党员代表86名,占45.26%;离退休党员代表4名,占2.10%;学生党员代表9名,占4.74%。代表中,女性党员代表85名,占44.73%;少数民族党员代表4名,占2.10%。
各选举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代表选举工作,严格标准条件、严格推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从基层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选举前,各选举单位精心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召开党代会和党代表选举等方面的制度和知识,对党员普遍进行增强党性观念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使广大党员能够坚持党性原则,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把党性强、作风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员推荐出来,把能够示范带领党员群众推动发展、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党员推荐出来。